保險專業培養能從事保險及相關行業實際工作的應用型人才,培養目標是通過四年系統的專業學習,學生應全面掌握保險專業知識、具備較高的專業素質、富有敬業精神及保險職業責任感,畢業后能勝任保險業經營及管理工作,以及相關行業的風險管理工作。
培養目標
本專業培養適應我國保險業現代化、國際化發展要求,具有保險學、保險業務與管理、金融投資等方面的理論知識與業務技能,能夠從事商業性保險業務的營銷、經營管理、社會保險基金運作與管理、保險監管等實際工作以及科學研究工作的高級保險人才。
課程設置
國際經濟學、貨幣銀行學、國際金融學、保險精算、財產保險原理與實務、人壽保險原理與實務、保險企業經營管理、保險營銷學、公司金融、政治經濟學、微觀經濟學、宏觀經濟學、貨幣銀行學、財政學、國際金融、國際貿易、會計學、統計學、經濟法、民法、國際商法、保險學原理、財產保險、人身保險、海上保險、再保險、責任和信用保險、社會保險、保險投資、保險會計、保險學原理和保險理論與實務專題、運籌學、利息理論、精算數學、生命表構造與設計、壽險精算實務、資產負債管理、損失分布、風險理論、人口理論、社會保險等。該系畢業生的主要就業去向是政府機構、保險公司、保險中介機構、投資、證券、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。